一、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用人单位不再缴纳。
附:陕西省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005年14796元;2006年16918元;2007年21239元;2008年25391元;2009年30293元;2010年34299元;2011年39043元;2012年44330元;2013年48853元;2014年52119元;2015年56896元;2016年61626元;2017年67433元;2018年未公布。
附:西安市社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2005年15780元;2006年20475元;2007年25012元;2008年29749元;2009年34032元;2010年37870元;2011年41679元;2012年45846元;2013年49350元;2014年54573元;2015年63193元;2016年64505元;2017年72562元;2018年未公布。
二、缴费费率
1.养老保险属省级统筹,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企业20%,个人8%。
2.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四险属西安市级统筹。
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企业7%,个人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为8%;
失业保险:缴费费率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25%,个人不缴;
补充大病8元/月,企业承担80%(6.4元),个人承担20%(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