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8月1日基建工程兵成立,当时部队的编制序列和番号按纵队(相当于军)——支队(相当于师)——大队(相当于团)——区队(相当于营)——中队(相当于连)——排——班的体制建立。
1975年1月23日,根据《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领导关系的几项暂行规定》,将国务院有关部属的基建工程兵××纵队整编办公室,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部办公室,正师级。
由于实际工作中,外界不清楚支队、大队、区队和中队是哪一级单位,并由此给部队与外交往和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经请示,1980年5月9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80〕114号批复:
基本建设工程兵:
1980年4月19日请示收悉。为方便部队工作,同意将基本建设工程兵大队、区队、中队的番号改为团、营、连,与全军一致起来。
国务院、中央军委
1980年5月9日
以上番号变更自8月1日实行,但序列号不变。支队一级的番号依旧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