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三亚交警微信公众号随时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违法停车不属于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的范围,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将三亚交警微信公众号随时拍功能模块中受理举报违法停车违法行为选项关闭。但其他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受理群众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选项仍继续保留,可以举报的违法行为如下:
一、机动车违法行为: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3.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
4.在高速公路倒车的;
5.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
6.在高速公路上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8.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者禁止标线指示的;
9..公路客运车辆超员的;
10.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1.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及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1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14.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1、逆向行驶;
2、无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右行驶;
3、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
4、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
5、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