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历史悠久,古代属于百越之地。越族分枝繁多,史称百越,其中西瓯和骆越两个支系,就是南宁壮族的
日新月异的南宁(4)
先民。
秦始皇帝二十三年(前214年),秦朝统一岭南,置桂林郡、南海郡、象郡。南宁属桂林郡辖地。汉高祖元年(前206年),赵佗建立南越国,南宁为其辖地。
西汉王朝建立后。推行州郡县制。西汉元鼎六年(前111年)。汉武帝派伏波将军路博德率军平定赵兴的南越国后,在岭南设置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儋耳、朱崖等9郡,南宁属郁林郡领方县辖地。
三国时,南宁属吴国辖地。吴把领方县改名临浦县。并从原属交州改属广州。这样,南宁便属广州郁林郡临浦县,一直延续到西晋。
东晋时,晋元帝大兴元年(318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下辖晋兴等4个县。南宁为广州晋兴郡晋兴县,晋兴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这是南宁第一次成为既是县级又是郡级治所。是南宁建制的开始(一说为隋
南宁全景
开皇十四年即公元594年,另一说为西晋太康五、六年即284年、285年,下同)。
南朝时,宋、齐、梁、陈四个王朝先后更替,南宁隶属郡县均与东晋相同。隋统一南北朝后,开皇十八年(598年),将晋兴县改为宣化县,南宁为宣化县治所,归郁林郡统辖。
唐武德四年(620年),在宣化县置南晋州,领宣化一县,州县并存。武德五年,宣化县析出宣化、晋兴等5
南宁全景图
县隶属南晋州。贞观六年(632年),又将南晋州改为邕州,州治在南宁,这是南宁简称邕的由来。永徽(650-655年)后,以广州、桂州(治今桂林)、邕州(治今南宁)、容州(治今容县)及安南五州隶岭南五府经略使,名岭南五管,以广州刺史充经略使,驻广州。天宝元年(742年),改邕州为朗宁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朗宁郡为邕州。咸通三年(862年),分岭南道为东、西两道。岭南东道,治所设在广州;岭南西道,治所设在邕州(今南宁)。统辖原属邕管(统管邕、横、贵、宾四州)、容管(今容县)、桂管(今桂林)三管之地。
南宁东盟商务区(9)
这就是说,这就是说。南宁在唐朝时已成为省级治所。
五代十国时,南宁为南汉国地,仍属邕州,归楚。
宋朝统一全国后,邕州隶属广南西路,下辖宣化、武缘等7县,南宁仍为邕州和宣化县治所。
元朝至元十六年(1279年),改邕州为邕州路,今南宁为路总管府治所,下辖宣化、武缘两县,并管左右两江溪峒。泰定元年(1324年)为庆边疆之绥服,寓南疆安宁之意,改邕州路为南宁路。南宁得名,即始于此。
南宁东盟商务区(14)
明朝洪武二年(1376年),改南宁路为南宁府,今南宁为府治所。隶属广西布政使司。
清朝时,改广西布政使司为广西省,省会设在今桂林市。南宁府此时隶属于广西省分巡左江道,所辖州、县基本沿袭明朝。南宁既为南宁府治又为左江道治和宣化县治。
清宣统三年九月(1911年),南宁宣布独立。民国元年(1912年)废宣化县,以南宁府长理事,直属广西军政府,后改称广西省政府。三次迁省:第一次迁省:1912年广西省会由桂林迁到南宁。第二次迁省:1936年广西省会由南宁迁回桂林。第三次迁省:1950年。1958年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民国31年4月(1943年),原第八、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南
建设中的南宁五象新区(15)
宁。建国前,南宁城分为兴宁、邕西、邕南、德邻、邕北、模范、宁武7镇(由原来的10个镇合并)。
1949年12月4日,南宁解放,将南宁城及附近的16个自然村从邕宁县划出。成立直辖广西省的南宁市。1950年1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2月初,南宁市郊扩大至21个自然村并设郊区工委(辖3个区)。1950年2月8日,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设在南宁。1957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广西省建制,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3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南宁宣告成立,南宁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1965年国务院决定改僮族为壮族。
东盟商务区
1958年-2002年间。作为自治区首府的南宁市和南宁(专区)地区并存。2002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南宁地区设立地级崇左市,辖原南宁地区南部凭祥市和崇左、扶绥、大新、宁明、龙州等县。原南宁地区邕宁、横县、马山、宾阳、隆安、上林划归南宁市。
名称来源
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这是南宁建制的开始,距今已有1680多年的历史。唐朝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唐太宗定名为邕州,南宁简称 邕由此而来。元朝泰定元年(1314年),中央政府为取南疆安宁而定名改为南宁,南宁由此而得名。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设南宁为自治区首府;至此,南宁之名一直沿用至今。
人口
南宁市民族大道
根据《南宁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703万人。其中,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45.42万人,占51.85%;女性人口为320.74万人,占48.15%。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7.69;0-14岁人口为120.82万人,占18.14%;15-59岁人口为459.66万人,占69.00%;60岁及以上人口为85.68万人,占12.8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9.30万人,占8.9%;全市常住人口中,其中壮族人口339万,占50.09%。汉族人口为312万人,占46.9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4.66万人,占3.09%。
2017年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56.87万人,比上年增加5.13万人,增长0.7%,其中市区人口375.38万人,增加5.29万人,同比增长1.4%。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5.2‰,比上年增长1.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5.7‰,比上年增长0.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9.5‰,比上年增长1.3个千分点。年末常住人口715.33万人。[21]
民族
南宁市是一个以壮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城市。居住着壮、汉、瑶、苗、回、满、侗、水、仫佬、布依、毛南、京、蒙古、傣、黎、僳、拉祜、俄罗斯、彝、土、仡佬、高山、土家、朝鲜、白、藏、纳西、畲、锡伯、维吾尔、哈尼、景颇、普米、阿昌、德昂、柯尔克孜、哈萨克、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布朗、保安、东乡、裕固、佤、羌、塔塔尔、基诺等48个民族,其中人口总数超过1000人以上的依次为壮族、汉族、瑶族、苗族、仫佬族、侗族、回族、满族、毛南族、土家族等10个民族。[22]
壮族是世代居住在本地的土著民族;汉族为秦汉以后陆续迁入;回族为元朝以后迁入;[23]瑶族和苗族大多为清代以后迁入;其余民族多于解放后陆续从全国各地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