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城市民蒲先生打来热线,说自己开着货车从达州开到宜宾下高速的时候,交了一笔过路费,但当天晚上从宜宾回达州时,过路费却突然多了100多元。
蒲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另一名车主一起,开着货车车头去了宜宾。从达州南上高速到宜宾北下高速,过路费一共花了325元,车的类型按照货车2类收费。当天晚上,办完手续的两人又开着车准备回达州。让蒲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在达州南下高速时,按照客车2类收费,要收取484元。同样的路程,从达州南下高速,收费的标准却变了,让车上的两人怎么也想不通。
虽然两人缴纳了484元的过路费,把货车开下高速,但对于收费的标准,两人的心里依然很疑惑。记者和两人一起来到了高速公路达州南收费站内,该站站长解释,统一按照客车2类收费,在去年还专门出了一份这样的文件。按照现有的收费政策,宜宾是收错了。
在高速公路出口的一块提示牌上,记者也清楚的看见这样一条规定:行驶收费公路的不能载客也不能载货的吊车等特种车辆,按车辆核定总质量折半后所对应的车型分类标准收费。站长表示,两人这次只是开着货车车头往返,无法载客也无法载货,所以属于特种车辆,核定总质量也要折半后进行收费。
(谭韵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