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们结婚找对象都是相亲,在家里有适龄的男女青年后,亲戚邻居就会将觉得条件不错的对象相介绍。在那个时候,除了长相家庭条件以外,年龄的差距也是相亲时很重要的一点。宁可男大一轮,不可女大一春就是当时人们择偶时的年龄差距标准。
宁可男大一轮:一轮就是12年,也就是在相亲时,男的比女的大几岁是很正常的,大12岁的也很多见。以前人们结婚前大多都是父母做主,在父母的眼里,男的岁数大一些,会疼人。因为男的心志成熟的较晚,岁数比女方大一点,懂得事情也会多一点,这样可以好好的照顾女性。再加上男的岁数大一点,办事也会成熟稳重,所以尽管很多女孩子不喜欢男方比自己大太多,但是奈何不住父母的决定,只能听从父母的安排。
不可女大一春:这句话就和上面那句话正好相反,女方比男方大一春天,也是不可以的。以前人们结婚都很早,十八十九结婚的就很多,此时女性就已经很成熟,而男性在十八十九的岁数还正是贪玩的时候,很多事情也不懂,更不懂得心疼人,所以很多女性父母怕女儿嫁过去没人疼没人爱,一嫁过去就要伺候人,就很不愿意。所以就有不可女大一春的说法。
现在时代不一样,人们的想法不一样,人们也抛弃了原来的相亲而选择自由恋爱,所以现在女的比男方大的情侣夫妻很多,这些姐弟恋的情侣在结婚以后,小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所以以前的老话可以作为择偶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