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版权怎么保护(作品提供申请者著)

2023年4月6日19:08:03微博版权怎么保护(作品提供申请者著)已关闭评论

导语

近年来,随着微博平台逐渐发展成为最大的主流社交平台及信息发布平台之一,对于原创微博所应当享有的著作权保护、微博运营商在微博上引发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中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如何处理微博的分享与快速传播的社会需求特性与著作权保护个人权益之间的平衡,成为了值得关注的新问题。

第1则 权利来源

著作权法保护的不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达,作品独创性的判断不在于文字的字数多少。微博虽然往往篇幅不长,但只要达到了符合独创性的标准,自然应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最高法在有关网络著作权案件的解释之中指出,对于已经在报刊上发表或在网络之中传播的作品,除非著作权人或者有关提供者明确声明禁止转载、摘编,转载、摘编有关作品,并按照有关的规定来进行报酬的支付、标注作品原出处的并不属于侵权行为。但是转载、摘编作品超出允许转载范围之外的,将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第2则 微博著作权的特殊性

由于微博作为一个社交网络平台,内容具有分享性与传播速度极快的特征。所以有许多网友会在对原微博进行转发时,在原微博的基础上通过添加文字或是语句接龙的形式对原微博进行一些改编,从而达到在原微博的基础上再加入自己的思想产物的目的。在微博这样一个以自由、开放、共享为核心理念的面向整个互联网的社交网络上,如果对于这种表达方式过于限制的话,难免会与微博的核心理念相冲突,也不利于微博的发展,并且有时出于对原微博进行评论或者扩大影响的需要,对于原创微博的改编或是语句接龙的行为不可避免。当然,这样的改编必须在符合不违反国家强制法的规定、不涉及对于他人的人身攻击等一系列必要的前提下进行,在符合上述前提的情况下对于原创微博进行的合理限度内的改编或是语句接龙等行为应当被纳入为合理引用的范畴之内。

《新浪微博社区公约》中规定,用户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为解决微博用户之间关于首发于微博的原创内容的著作权纠纷,解决途径分为两种:1、线上举报。2、基于《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通知删除投诉流程。权利人认为微博中存在侵犯其知识产权的内容,可以向微博发出正式的通知函件,微博将在接到函件后处置侵权内容。通知函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有效通知的要求。由此可见微博对于平台中发生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采取的是被动受理,接受举报后删除处理并对侵权人作出禁言惩罚的方式。与此同时,作为同类型平台的推特,根据美国《数字千禧年著作权法案》,已经选择开始主动审核用户的发帖内容。

第3则 平台方责任与义务

如果从实际操作的方面来看的话,微博平台并不具有进行主动审查的义务。如果微博著作权人发现自己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受到了别人的侵犯,并且有足够的证据可以充分证明他人侵犯自己依法享有的著作权的行为事实确实存在,那么,微博著作权人就可以通知微博平台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所受到的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如果微博平台在收到了微博著作权人的通知后及时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对侵权行为进行了制止,就可以援引避风港原则,即此刻的微博平台因其依照微博著作权人的意愿对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了制止,阻止了他人对微博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因此微博平台不构成侵权;反之,如果微博平台对于微博著作权人的通知不予受理,或是拒绝对微博上所存在的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那么微博平台就要承担间接的微博著作权侵权责任。当微博著作权人的权利受到侵犯的事实显而易见时,网络服务的提供商就不能以未收到通知或不知情为理由为自己免除责任。如果在这种侵权行为如此显而易见的情况下网络服务的提供商依然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话,即使微博著作权人没有对其进行提示,也应当认定网络服务的提供商是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的,就必须要承担间接侵权的法律责任。

第4则 小结

想要合理的对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进行认定,必须要充分地考虑微博作为一个社交网络服务平台其自身内在的价值,同时基于微博所天然具有的信息碎片化、内容共享性和传播速度极快这三大特征,使得传统的著作权保护方式在微博这一社交网络服务平台的应用中也面临着全新的巨大挑战。要考虑到微博作为一个社交网络服务平台其本身所具有的信息共享和传播的特质,建立起适用于微博平台所处的网络环境的著作权侵权判定和保护机制,使得对于微博的传播价值的利用更加的合理化、规范化,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对微博著作权的保护。

未来或许可以考虑通过借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模式,建立类似微博著作权协会这样的集体会员组织,微博著作权人基于个人意愿,可以将自己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授权给该组织。由该组织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来对微博著作权进行合理的使用和保护的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微博著作权人的维权成本。

编辑:郭帆

懵懂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