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开车前喝藿香正气水,被查出醉驾法院如何判定?广州一男子因身体原因长期服用藿香正气水,在知悉药品内含酒精的情况下,服用后仍驾车外出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法院经一、二审,判决该男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
近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9 年 12 月 25 日,李平(化名)服用藿香正气水后驾驶小汽车,在广州 106 国道上行驶时碰撞防护墙发生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平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从其血液中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 167.7 毫克 /100 毫升。
庭审时李平称,其有胸痛情况,为了止疼十年来一直喝藿香正气水,每天至少 6 到 8 支。喝的藿香正气水说明书上有注明含有酒精,但没留意过,以为没事。事发当天喝了 6 支(约 30 毫升),其后开车时操作不当出了事故。
作为证人的药店药师表示,李平数年前开始在其店里购买藿香正气水。"之前有告知他药品里面含有乙醇成分,服用后不得驾驶机动车,后来买的次数多了,就没再提。"
据悉,李平服用的某品牌藿香正气水说明书载明,该药品含乙醇(酒精)40% 至 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服用含有酒精的藿香正气水致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是否能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一审法院判决李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而后李平提起上诉。广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中院经办法官认为,李平长期、大量服用藿香正气水,证人亦证实其在购买藿香正气水时,有告知药品里含有酒精,药品使用说明上也标明酒精含量为 40% 至 50%。上述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实李平对于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是知情的。
法官指出,生活中,荔枝、榴莲等高糖分水果,蛋黄派、腐乳、酒心巧克力等常见食品,及藿香正气水等药品中均含有酒精。不管醉驾人员服用的是何种物质,只要其对物质内含有酒精有认知,且血液内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80 毫克 /100 毫升以上),就可以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采写 : 新快报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 李倩雯
作者:新快报·ZAKER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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